發現自己經常最多的抱怨總是 我的msn又登不上去了啦 對方又收不到我的msn message啦 等等等等 這樣的抱怨過去的幾年也曾經經常的發生 只不過msn改成了icq 時代的附屬物 總是一代代的更改 就像其實現在更多人討論skype一樣
小的時候背得下來家裏的電話和所有親密朋友的電話號碼 到現在依賴手機到不能自己的地步 所有的信息存在小小的手機 然後 在沒有手機的情況下發現其實自己除了家 哪裏都無法聯絡 即便那只是簡簡單單的8個數字而已 即便自己其實背得下來一整本business law
其二 崇拜與喜歡的問題
今天淩晨在趕這一份與那一份永遠沒有盡頭的presentation或是report的時候 看了這一部豆導做監製的『花樣少年少女』剛剛播出的第一集 然後就像在我生命中發生的每一件事情一樣 起因總是不會和結果有任何的關係 從而印證了我果然還是外貌派的一員 用朋友的話來說就是膚淺 是這樣吧
到現在為止這些改變都是不需要大腦的過程 直到有個白目看到我的msn頭像彈了一句更白目的話過來 『你也崇拜吳尊哦?』 謝謝...... 說她是白目還真的比較對得起她了 這種白痴我應該直接把她刪除掉 只是沒辦法 錢比人大 誰叫她是最不可以得罪的客戶之一 人在屋簷下 不得不低頭 果然是千古名言
而說到崇拜與喜歡的問題 忽然想起1999年的某一個下午與sun的一段對話 那個時候她曾經問過當時正在迷戀戴黑框眼鏡的黃品冠的我崇拜與喜歡的定義 當時我說了什麼現在已經忘記了 但是記日記果然是一個非常好的習慣 (其實我到現在還是比較懷念筆和紙談戀愛的日記方式) 12歲的我當時的回答是:
『喜歡和崇拜根本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問題 我可以為了一個人的樣貌 聲音 性格甚至是一個小動作都可以讓我喜歡一個人 但是崇拜的話他一定要有點什麼值得讓我崇拜才行』
看到這一段文字的時候 忽然覺得其實思想的本質原來真的是永遠不會改變的 就像現在的我 單純因為外貌和一句自我介紹而喜歡上那個從遙遠的文萊去到台灣的吳尊 因為聲音而喜歡上我正在聽的才華橫溢到一定程度的fengie 就算是陪伴了6年的那一個樂團 我愛上那一年的他 愛上他們的音樂 愛上他們在一起的感覺 愛上有他們在的習慣 但是在他們身上永遠找不到我對zidane這12年的感覺一樣
然後 看到不知不覺打了這麼長的廢話 果然真的是一點沒有變 還是這麼的無聊 我果然是個膚淺又無聊的生物 sigh
ps: 在看到淩晨1點半的時候朋友截給我的我的flickr的printscreen的時候 我totally的無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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